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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泡汤肉
点击次数:1278次 更新日期:【2017-11-06】


申报单位:岚皋县文化馆




岚皋县地处大巴山北麓,地域广阔,民风淳朴,为人厚道。当地人过年杀猪,把亲朋好友、左邻右舍聚在一起,吃肉喝酒成了老百姓们最奢侈、最骄傲的事。吃泡汤肉是岚皋当地农民世代相传的一种风俗。


吃泡汤肉就是主人用刚宰杀的新鲜猪肉置办酒席。过年杀猪有一番讲究,要选择吉日,还要请把式(杀猪匠),砍肉也有讲究。泡汤肉的原料一般用“槽头肉”,因为“槽头肉”块头大,而且有肥有瘦,便于厨房烹制。杀猪后待众人把猪的头、蹄、下水收拾停当,烟吸过,茶喝罢,鲜美可口的泡汤肉就端上了桌。几碟子几碗,有炒有炖,再满满斟上几碗自家酿制的柿子酒或拐枣酒。喝酒通常用碗不用盅,真应了“大块吃肉,大碗喝酒”的说法。一人一碗酒下肚,再猜宝划拳打通关,直闹到深夜方罢。


岚皋吃泡汤肉的习俗在民间很兴盛,每年从腊月初一直要吃到大年三十,乡里村里几乎天天都有吃泡汤肉的。一则犒劳杀猪匠和前来帮忙的乡邻,二则共庆丰年。这顿丰盛的宴席不仅是对过去一年劳作的犒劳与鼓励,也是对来年的美好期望。


吃泡汤肉已被列入安康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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