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 >> 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  >>  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名录   >>   民间文学   
陕南歌谣(包括红军歌谣)
点击次数:4454次 更新日期:【2017-11-09】

申报单位:汉阴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

 

陕南是传统的“山歌之乡”,又是中国革命的重要根据地之一,广泛流传着大量陕南红军歌谣。当地群众素有编唱山歌的习惯,他们以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感受为素材,信手拈来,即兴演唱,其山水人文环境是陕南歌谣得以诞生和流传的必备土壤。陕南歌谣,主要是20世纪30年代初红军时期流传在陕南民间口耳相传的红色革命民歌、民谣,土地革命和长征时期群众和红军将士为适应革命需要而创作出来,对中国革命的胜利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。这些歌谣一直传唱到新中国成立之后,并逐渐拓展了歌曲素材,与陕南独具风格的民歌民谣融为一体。


陕南歌谣流传面广、数量多、内容丰富,主要传唱在陕西南部地区的部分市、县(区)。陕南歌谣以陕南民歌、花鼓曲、二棚子曲、小场子曲、汉调二黄曲为主要曲谱填词,也用以上民间戏曲乐器伴奏。陕南歌谣的演唱形式多样,演唱场地不固定,大多是有感即发,随时随地演唱。近年来由平时传唱,引入到群众婚丧嫁娶及节日庆典场合中。陕南歌谣从产生之日起便广泛传唱于陕南苏区等革命根据地,在人民群众中传诵至今。随着岁月的变迁,陕南歌谣的唱法、歌词已逐渐被人们遗忘,于是,汉阴县巫其祥先生历经数年搜集、整理,共收录陕南红军歌谣词曲2500多首。其中,影响大、传唱广、内容全的歌谣目前仅有1500多首,急需进行抢救、保护并传承。

陕南歌谣(包括红军歌谣)已被列入陕西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

 

· 项目名录
· 国家级名录
· 省级名录
· 市级名录
· 传承人概况
· 国家级传承人
· 省级传承人
· 市级传承人
版权所有:安康市群众艺术馆
办公地址:位于安康市汉滨区鼓楼街126号
陕ICP备2022002806号